皋水發(fā)〔2023〕 27
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
局各下屬單位,相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質量,提升全市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現(xiàn)將2023年度全市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統(tǒng)籌好發(fā)展和安全,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意識,推動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基礎建設,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內容規(guī)范化、方式多樣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現(xiàn)代化和監(jiān)督日?;?,努力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培訓,為全市水利行業(yè)安全生產的穩(wěn)定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培訓對象
全市水利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三、培訓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
四、培訓及考核方式
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并取得考核合格憑證。初培人員不低于32學時,再培人員不低于12學時。對未參加培訓或者考核未通過的,依法依規(guī)予以查處。
(一)培訓時間:3月1日至5月30日為培訓階段,各單位于2月底將各自培訓計劃(附件)、5月30日將培訓完成情況報局安監(jiān)科。
(二)主要負責人培訓教育內容:以“夯實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為主題,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的重要論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責任與責任追究;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的有關規(guī)定;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教育內容:以“提升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為主題,主要包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的重要論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新《安全生產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要求;企業(y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和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yè)風險管控措施;施工單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和協(xié)作單位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及應急處置訓練指導等。
(四)市級考核:6月1日至9月30日為市級考核階段,水利行業(yè)領域內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jù)市應急管理局統(tǒng)一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憑瞳孔個人錄入信息簽到參加如皋市安全生產考試考核點統(tǒng)一考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經培訓教育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安排補考1次,補考不合格的,建議不得擔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同時,該生產經營單位自動列入如皋市安全生產重點監(jiān)管企業(yè)名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到抓好培訓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命關天,發(fā)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重要論述精神的具體體現(xiàn),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要求,是安全生產現(xiàn)實狀況的迫切需要。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周密部署,有專人負責,確保活動有序開展、有效落實。
(二)加強宣傳,深入整治。各單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聯(lián)動,充分利用傳統(tǒng)媒體、行業(yè)媒體、新興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組織人員參與安全培訓活動。
(三)嚴格考核,注重實效。此次活動開展情況將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局將對參培率、參考率、合格率和查結率進行排序打分,并適時進行抽查,重點對活動不落實、工作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的單位進行通報,確保活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如皋市水務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市水利行業(yè)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人員統(tǒng)計表
序號 |
單位 |
單位專職 負責人 |
參加培訓 人員 |
職務 |
計劃培訓 時間 |
完成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