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施放氣球安全督查實施方案
為加強國慶、中秋期間施放氣球安全管理,營造歡樂祥和的節(jié)日氛圍,保證航空飛行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施放氣球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和南通市氣象局、如皋市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決策部署,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管理
1、成立國慶期間施放氣球安全督查小組。組長肖霽擔任,副組長蔣莉莉擔任,成員楊寶宏、葛鵬。
2、督查時間、地點。10月1日上午如城主城區(qū)、城北街道、高新區(qū),下午如皋港開發(fā)區(qū)。
二、強化安全宣傳
1、國慶之前,在門戶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媒介上發(fā)布《國慶期間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公告》。
2、對施放氣球單位下發(fā)《關于加強國慶期間施放氣球安全管理的通知》。
三、完善審批制度
1、施放氣球單位必須根據(jù)申報材料在施放日期前3天進行網(wǎng)上申報或到氣象局窗口進行申報,否則不予審批。
2、施放氣球地點必須經氣象主管部門派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勘察,否則不予審批;嚴禁施放氫氣球,嚴禁在禁放區(qū)施放氣球。
3、氣象條件不允許施放氣球的情況下,堅決不予審批。
四、做好管理工作
1、做好現(xiàn)場服務。做好氣體儲運、氣球充灌、氣球回收等技術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要求施放氣球嚴格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操作流程進行,確保整個施放過程的安全。
2、做好巡查工作。巡查重點區(qū)域為:如城街道、高新區(qū)、城北街道和長江鎮(zhèn)(如皋港區(qū))。巡查重點內容為:一施放氣球活動是否經氣象部門審批;二查施放氣球單位是否嚴格按照許可的時間、地點進行作業(yè);三查氣球施放現(xiàn)場是否安排專人全天候值守;四查施放氣球用氣非氫氣。
3、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對利用氣球開展各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施放氣球的或施放氣球用氣為氫氣的,將依據(jù)《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予以行政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7年9月11日